
福建創新司法保障機制 服務“雙碳”目標
家家安漳州6月2日電 (記者 張金川)在“6.5世界環境日”前夕,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日在漳州市東山縣召開2022年世界環境日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福建法院助力“雙碳”目標實現的司法保護工作情況,發布《福建法院生態司法保護狀況綠皮書》和10個典型案例。
近年來,福建法院聚焦陸地碳匯(綠碳)和海洋碳匯(藍碳)等碳庫資源的司法保護工作,創新服務“雙碳”目標的相關司法保障機制。福建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珩通報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情況時指出,福建法院積極開展打擊毀林種茶、盜挖河砂、圍海養殖等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加強對重點區域、流域、海域,以及用能權、碳排放權等新類型案件審判指導,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會后,參會人員到東山馬鑾灣進行海上增殖放流。 漳州中院供圖
據通報,福建法院堅持懲罰、調處、修復、預防一體推進,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與生態補償有效銜接,推動形成“破壞—懲罰—修復—監督”的生態修復閉環,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創新涉碳案件司法保障機制,漳州中院率先建立藍碳司法保護與生態治理機制,龍巖中院在全省率先出臺森林碳匯補償機制工作指引,三明法院服務保障林業碳票試點,積極營造綠色低碳的法治環境。
官方通報數據顯示,2021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污染防治類犯罪案件99件、資源保護類犯罪案件481件,涉林木、土地、礦藏等資源利用類犯罪案件316件;審結涉養殖權、農業權糾紛案件1558件;審結涉土地、礦藏、森林等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行政案件829件;發出補植令等114份,生態修復懲戒令1份、“林區司法禁令”2份;審理認購碳匯案件9件14人,發出“司法碳購令”等14份,責令被告人認購碳匯1tuya可視對講566噸,促進被破壞的森林生態環境得到無線門鈴及時有效恢復。
會上,漳州中院介紹了漳州法院藍碳司法保護與生態治理經驗。2021年10月,漳州中院聯合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局等單位掛牌成立漳州藍碳司法保護與生態治理研究中心,出臺五年行動計劃,建立聯席會議、數據交流等機制,探索建設藍碳技術專家、技術調查官等共享人才庫。漳州中院還在沿海基層法院設立司法保護示范點,推動涉碳案件集中管轄,探索藍碳生態司法修復模式,同時開展藍碳潛力評估和碳匯核算研究,加快藍碳科學研究成果轉化,著力破解藍碳司法保護與生態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進生態治理協同化發展。
會后,參會人員共同參觀了東山法院藍碳司法保護展廳,開展巡海活動,并一同到東山馬鑾灣進行海上增殖放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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